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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案例:法律案例(一)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2日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返回首页】

大学生小李有时间会莫名其妙地收到一些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而这些信息有时正好被他的同学看到,这种情况让他感到十分尴尬,也另他十分苦恼,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法律链接:以往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短信,电话没有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后,再收到一些黄色短信以及不良信息,可以举报,让这些“文化垃圾”远离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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