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的定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中宣部、教育部要求在全国高校统一开设的一门必修课,是所有本、专科大学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培育高职高专学生职业道德与综合素质,对其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起明显促进作用的课程。该课程是大学生入校第一年开设的公共必修课,其后续课程包括《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论》以及《就业指导》、选修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等。本课程按照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到高的原则,从大学生入学适应培养开始,逐步进入到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养成教育,本课程采用项目导向的模块教学,使大学生系统地掌握提高修养、启迪智慧的知识,掌握修身养性、陶冶气质的方法,使学生具备先做人后做事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工作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促进大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提高。该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发挥基础支撑作用,也是学生成人与成才的关键。
2、课程作用。现代社会对人的工作素质要求在变化,企业对高职人才的需求也不再是只满足上岗要求的岗位技能,而是走向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素质。因此,高职毕业生应该是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既能顶岗又具有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教育对象的“德”和“能”是高等职业教育目的在新时期的必然选择。
学院秉承创办特色高职院校、培育优秀职业人才的办学理念,全面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承担着培养学生做人的基本素质(如理想信念、创新精神、敬业精神、人格品质和心理素质等)的任务,在课程体系结构中起主导作用,而本课程又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核心课程。为此,本课程从培养面向生产、经营、管理一线高素质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具体要求出发,配合专业教育,着重解决培养高职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问题,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使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态度、职业价值观和职业纪律,为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以及高职学生成长成才和终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课程的基本理念。以“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一般教育理念”和“意识、信念、责任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理念”为指导,关注生活、关注生命、关注生态、关注社会,重点解决当代大学生的价值取向、理想信念、爱国主义、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问题等,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学生思想理论素质,强化学生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